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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政府社會局111/7/5公告─修正新北市居家式托育服務收退費項目及基準(111/8/1起生效)

【新北市政府社會局111/7/5公告─修正新北市居家式托育服務收退費項目及基準(111/8/1起生效)】
※資料來源: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https://reurl.cc/RrZVmg (社會局>訊息公告>一般公告)

★★★請注意本收退費項目及基準自111年8月1日生效,適用於生效日後新收托幼兒簽訂之托育契約,生效日前簽訂之托育契約,應按原契約托育費用履行相關權利義務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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