疾病事件處理

★傳染疾病皆需通報,送托與否,請托育人員與家長妥適溝通,列於托育契約中。

傳染疾病主要分為兩種類型,定義如下:
▲「法定傳染疾病」:分類、認定/確診與否,請依照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,需配合衛生相關單位指令治療或隔離,以預防擴大傳染。
▲「一般常見/其他傳染疾病」: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不一定有公告,但該疾病具傳染力仍會影響生命健康。

★參考資料 
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「五大類法定傳染疾病」及「其他傳染疾病」─
https://www.cdc.gov.tw/Disease/Index

傳染病防治法─
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L00500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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