托育契約小提醒

親愛的家長好:
103年12月起政府規定托育人員需完成合法登記才能收托兒童。依法托育人員應與收托兒童之父母、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之人訂定書面契約,針對簽訂托育契約,以下建議提供給您參考:
簽約前

  1. 先詳閱政府提供「托育契約範本」,若托育人員和家長使用自製的契約,也可參酌政府提供的範本內容。
  2. 雙方充分討論托育共識,不違法為前提依雙方共識增修契約內容,建議正式簽約前雙方先將契約帶回詳細閱讀,若有疑慮可再討論共識。

簽約時 

  1. 雙方共同閱讀托育契約內容。
  2. 未使用的條文字句應加以刪除,未勾選的空格中打叉。
  3. 增加於條文外的內容,雙方應簽名或蓋章。
  4. 核對雙方身分,並由本人簽名。
    ▲切勿將身分證或私章直接交給對方。
  5. 契約每2頁間蓋上騎縫章更好,以免遭抽換或修改。
  6. 一式2份,雙方各執1份。
    ▲家長申請補助可用影本簽名或蓋章,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。

簽約後

  1. 留意到期時間,雙方應進行續約。
  2. 如有變更,應在變更處簽章,並加註修改日期。

★契約內容重點項目

  1. 托育期間:開始托育日、預定終止日。
  2. 托育時段:24小時至寫法較清楚,例如:08時00分至19時00分
  3. 托育人員休假日:托育人員不適用勞基法,除了全國國定假日,其他休假雙方可以自行約定。
  4. 接送負責人及地點:若有代理接送怎麼配合。
  5. 托育服務項目:是否有提供副食品、洗澡、外出活動等。
    ▲托育人數有法規規定,不違反法規下如果雙方有其他共識可註記清楚。
  6. 托育費用計算:每月托育費用、副食品、年節(中秋及端午)、年終、延長托育(早送、晚接)、假日臨托。
    ▲可參考各縣市政府公告居家托育費用項目基準。
  7. 支付托育費日期及方式。
  8. 暫停托育服務(=請休假):個人有事、因病或特別約定無法送托或提供服務。
    ▲雙方認知的天數(日曆天/工作天)、疾病嚴重程度等,建議寫出項目、舉例計算方式。。
  9. 終止契約(=結束不再送托):保留托育名額預付托育費、適應期間費用、契約未到期提早終止如何結算。
    ▲建議寫出舉例計算方式。

★NG簽約行為

  1. 沒詳讀契約、就直接簽名或蓋章。
  2. 把私人印章交給對方。
  3. 有約定其他事項,未明載於契約,例如年終、年節及休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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