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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年受新冠肺炎影響之居家托育人員補助台電費用申請說明

【1100903-本表取消回報,無須使用!!】

【1100903-本表取消回報,無須使用!!】

【1100903-本表取消回報,無須使用!!】

★★★敬請於110年9月13日(一)中午前完成回報★★★
申請網址:https://bit.ly/3zlNKiX

一、減免期間:110年5月至110年7月,減免10%。
※如6月才完成登記的托育人員,減免期間為6-7月

二、申請資格:持有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之「在宅」居家托育人員。(到宅非於自宅托育,免負擔電費)

三、申請方式: 
1-去年有申請過且無異動者:請填寫本表單,提供收據上的【電號】給中心核對即可。
2-有異動、變更托育地或未申請過的人:請填寫本表單,並回傳「托育地址」 之上一期電費帳單給中心。(可拍照E-mail/傳真/郵寄/投信箱)

四、其他注意事項:
1-★★請務必確認電號之正確性,只要電號有誤,台電公司將整筆退回社會局導致申請進度延後。★★
2-本次減免是採認「托育地址」,故聯合托育之托育人員,僅減免「托育地」之電費。
3-租賃房舍之電費減免,以採認登記證書之托育地址為準。
4-僅針對住宅用電,倘電號為工業用電或是已具優惠減免資格(如軍眷退休用電),將不符減免範圍內,詳細減免資格由台電進行解釋及認定。
5-其他注意事項可詳參衛生福利部說明:https://covid19.mohw.gov.tw/ch/cp-5193-62489-205.html

新北市泰五林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敬上
諮詢電話:02-29002612
電子信箱:ccfa5200@gmail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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