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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公告】停托期限之原則,同步適用於第三級警戒

泰五林區居托中心

【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公告】
一、本府前於110年5月31日以新北府社兒托字第1101044478號公告旨揭服務自110年5月18日起至110年6月14日止停止托育服務,因疫情持續嚴峻,該停托期限之原則,同步適用於第三級警戒標準期間。
二、倘少數個別民眾有困難仍有送托需求,本市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得於防疫優先之情況下,依據其需求給予評估與協助。
https://www.sw.ntpc.gov.tw/home.jsp?id=83a06160854808fb&act=be4f48068b2b0031&dataserno=710e2cf554df02c9b6767dfd8e438f14

※新北市托嬰中心、居家托育人員停止托育Q&A
https://www.sw.ntpc.gov.tw/home.jsp?id=83a06160854808fb&act=be4f48068b2b0031&dataserno=710e2cf554df02c971934aa878d396b2&fbclid=IwAR1FWIH65RWJnRifD4U0sGLew0bKhXWXBVLF3X06pbZ_pmo7Y1n2LOLQw9A

▲在職訓練課程暫停辦理▲
110年5月起,配合防疫措施,泰五林區托育人員在職課程暫停辦理,後續視疫情再行公告,謝謝大家!
※可先參考「6小時」線上課程參加方式:
https://bit.ly/3vbB9f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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