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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本市居家托育人員設置監視錄影設備計畫

泰五林區居托中心

【申請簡易說明】
-詳細仍以政府公告之計畫為準-計畫下載:https://bit.ly/4c7zXiL
★申請時效:於購買後的6個月以內備齊申請文件。

●補助對象:登記在新北市之在宅居家托育人員,且目前在職中。

●補助金額:一次性最高補助新臺幣1萬元。
★採核實支付,每人只能申請1次,不能提出第2次申請。

●補助項目及規格:監視器鏡頭攝影機、監控錄影主機、監視器硬碟(記憶卡)
▲ 功能:錄音檔案保存30天
▲ 設置原則:以托育地的托兒活動範圍為主,包含客廳、睡眠區、用餐區及托兒廁所盥洗室入口前空間等場所,非屬托兒主要活動空間,不予納入,並應於幼童之送托期間進行畫面錄製。

●繳交應備文件:(可參考海報)
採紙本申請,並請上傳至少2張設備照片─
① 實際裝設的情形/位置
② 外盒或設備本身(看得到品名規格)
-申請表單下載:https://bit.ly/3wWXog3
-照片上傳區:https://bit.ly/3x7hh3Y

 ●其他補充說明
-今年度(113年)所購置的監視錄影設備即可進行申請,但是須按照計畫規定在購買後的六個月以內提出申請。
-申請文件請填寫完整,如有修改或塗改請簽名或蓋章。

★如有疑問,請準備好設備相關資料來電討論★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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